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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10.21
今天動手打了晴晴屁股兩下!
都是因為婆婆帶她去市場,
還買餅乾零食給她吃〜
結果回到家下午一點了,
飯吃幾口就不說吃不下,我超生氣的!
婆婆也知道我不高興〜但我又能如何!
大的說不得,我只好懲罰小的!
之前就一再的叮嚀,飯前絕對禁止吃零食,結果小人總是聽聽不當一回事!
這次我若不好好處理,
下次仍然會反覆的發生同樣事件!
於是我整個下午都和晴嘔氣
(她是懂啥,自己在堵氣罷了),
她試圖要接近我,我直接離開不理她ˊ_>ˋ
僵持了好久,到了要下樓晚餐了,
我得好好解決一下!
叫她到客廳時,她知道不對勁了,
就開始哭了!
我重覆告誡很多次:
不能吃零食,除非我同意!
她或許似懂非懂,
但我仍得把這碼事讓她記住,
於是我說要打屁股 ,當然力道有些許大,但不至於很痛啦(我手也會痛呀),
她只是覺的委屈的哭泣罷了!
再一次耳提面命的警告她,
語畢就再打一下!
下樓後她馬上哭著找把拔,哭的傷心咧!
不一會兒好像又什麼事都沒發生的唱歌跳舞了(暈)〜哎!
天真的小孩,總是來的快,去的也快!
希望她能牢記教導,
也希望繼續保持天真開朗的態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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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丫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